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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

厦建工〔2022〕73号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市建筑废土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以下简称《判定标准》)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现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重大风险隐患当做事故来对待,积极组织开展《判定标准》宣传贯彻工作,认真做好《判定标准》的宣传和政策解读,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有关人员和建筑事故从业人员熟悉、掌握《判定标准》内容,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各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要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保证《标准》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判定标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二、严格执行监管执法

  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将《判定标准》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坚决守住安全底线,扎实推动《判定标准》落实落地、见行见效。要聚焦安全生产薄弱地区、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企业、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环节,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排查各类重大安全隐患,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实现闭环管理,逐项跟踪整改落实,对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企业和人员,要严肃追责,确保整改到位,彻底根治安全隐患。

  三、落实排查治理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按照《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方案》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精准判定,及时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严格督促在建项目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突出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钢结构等危大工程,聚焦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分级分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要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实现闭环管理,确保安全形势稳定有序。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建质规〔2022〕2号)

  厦门市建设局           

  2022年7月26日    

  

附 件 下 载: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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