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592-7360600
新闻资讯 Sifang News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做好建筑工地高温天气、工地食堂、防火措施、危险化学品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厦建工〔2020〕61号

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建系统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建电〔2020〕4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高温天气我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巩固防控成果,维护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健康权益,减少因高温天气造成的人员、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建筑工地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落实用人单位防暑安全责任主体。用人单位要强化防暑降温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高温停工或限时作业的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作业环境,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从业人员的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向从业人员普及疫情防控、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卫生知识,并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药品等,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强建筑工地生产施工高温防控措施。一要把好人员入口关、个人防护关、生活保障关和现场管理关,落实防疫专管员制度,严格落实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劳务人员有限空间和人员聚集作业时科学佩戴口罩等要求,保持适当距离,减少人员聚集,加强通风消毒,勤洗手、勤消毒。二要加强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管理,严格食品采购、制作、供应等环节的卫生控制,养成不生食海鲜、吃熟食的良好习惯,确保饮食安全,现场作业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或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立即就医,妥善处置。三要做好降温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要求,达不到要求的要责令整改。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应搭设凉棚和饮水点,备有足够的饮用水、凉茶及清凉油、藿香正气水等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四要确保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加强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存放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制,加强巡查检查,防止露天高温暴晒。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加大对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引发火灾事故。五要加强高温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板报、班前活动、交底会等,向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普及高温中暑急救等医学常识和应对措施。六要加强空调使用管理。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定的《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加强项目办公区、宿舍区等空调运行管理和使用,定期通风、清洗和消毒,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要结合疫情防控,强化对在建工地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切实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该整改的整改,该停工的停工,该立案的立案。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厦门市建设局

2020年7月2日

扫一扫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厦门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号:闽ICP备17001295号-1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滨海西大道6788-3号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