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四方采购招【2024】cs03号 |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同安区水土保持事务中心、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40号、任工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区滨海西大道6788-3号4楼、钟女士0592-7360600/18259279007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测技术服务项目,1项。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 |||||||||
采购项目预算价: | 75.20万元,详见磋商文件。 |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 、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报价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提供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报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报价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 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报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报价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报价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等);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报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报价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 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⑥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报价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6日(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到厦门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区银城智谷A3栋4楼)现场购买,联系人钟女士0592-7360600/18259279007,邮箱cgb@xmsfjs.cn。 | |||||||||
磋商文件售价: | 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7月31日10:00(北京时间)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 2024年07月31日10:00(北京时间)、厦门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区银城智谷A3栋4楼)开标厅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钟女士、联系电话:18259279007 | |||||||||
其他: | 1、请各供应商务必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报名。 2、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 |||||||||
厦门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