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如下:
1、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8、人员要求(1)按采购人要求派遣至少2名有测绘资格或岩土工程专业的人员勘察现场,项目团队成员不得少于 4 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更正为“8、人员要求(1)按采购人要求派遣至少2名有测绘资格或岩土工程专业的人员勘察现场,项目团队成员不得少于 4 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岩土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3:磋商规则、评审标准“2、技术部分评分第10点:供应商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2 分;具有测绘高级(含以上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4分;注:须提供清晰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 供应商为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近六个月中(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满分4分)”更正为“供应商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岩土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2 分;具有岩土类专业高级(含以上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4分;注:须提供清晰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 供应商为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近六个月中(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满分4分)”
3、本更正公告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其余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