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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批后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批后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厦建工〔2023〕27号 时间:2023-04-20 14:59

    

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市场秩序,强化批后监管,清理“僵尸”企业,营造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我市将开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批后动态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2022年市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涵盖企业获批的全部乙级、丙级资质(详见附件1)。

  二、核查内容

  重点核查企业以下内容:

  (一)企业技术负责人是否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相应从事工程建设的经历。

  (二)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注册人员人次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三、核查办法

  (一)通过资质审批系统进行网上动态核查,必要时可进行实地核查。

  (二)企业应对照资质标准要求,实时维护相关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信息数据,并配合检查。

  (三)核查结论将在核查结束后通过本部门官方网站公布。

  四、材料准备

  (一)监理企业自查自纠表(详见附件2)、技术负责人简明表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复印件。

  (二)企业注册人员清单、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注册专业、注册号等内容。

  以上核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签章,并于6月1日前邮寄或当面送达。

  五、核查处理

  (一)经核查,企业资质申报时弄虚作假、骗取资质的,由资质审批部门撤销该项资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报送省住建厅,记入不良信用记录,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资质。今后,对该企业资质申报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审批。

  (二)经核查,企业资质申报时未弄虚作假,但企业人员已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由资质审批部门撤回该项资质。

  六、其他

  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要对照核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同步完善资质审批系统信息。

  附件:1.2022年厦门市市本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查一览表

  2.工程监理企业自查自纠表

  厦门市建设局

  2023年4月14日      

  (联系人:黄琳,电话:15160000030 ,邮寄地址: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315室)

 


27号附件1 .xlsx

27号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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