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288-2014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第4.2.3条规定,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和监理工作需要, 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作业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和记录。因此,监理旁站的第一步,是明确要对哪些工序和施工部位进行旁站。
需要旁站监理的范围
1
土石方填筑工程的土料、砂砾料、堆石料、反滤料和垫层料压实工序。
2
普通混凝土工程、碾压混凝土工程、混凝土面板工程、防渗墙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等的混凝土浇筑工序。
3
沥青混凝土心墙工程的沥青混凝土铺筑工序。
4
预应力混凝土工程的混凝土浇筑工序、预应力筋张拉工序。
5
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的吊装工序。
6
混凝土坝坝体接缝灌浆工程的灌浆工序。
7
安全监测仪器设备安装埋设工程的监测仪器安装埋设工序,观测孔(并)工程的率定工序。
8
地基处理、地下工程和孔道灌浆工程的灌浆工序。
9
锚喷支护和预应力锚索加固工作的锚杆工序、锚索张拉锁定工序。
10
堤防工程堤基清理工程的基面平整压实工序,填筑施工的所有碾压工序,防冲提护脚工程的防护体抛投工序,沉排护脚工程的沉排铺设工序。
11
金属结构安装工程的压力钢管安装、闸门门体安装等工程的焊接检验。
12
启闭机安装工程的试运行调试。
13
水轮机和水泵安装工程的倒水机构、轴承呢、传动部件安装。
除了对形成工程主体的关键工序及对工程质量具有重大影响的工序过程必须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以外,监理机构在监理工作过程中还可根据工程类别、特点和有关规定及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旁站范围。
此外监理还应结合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质量控制要求,通过编制或修订监理实施细则,具体明确或调整需要旁站监理的工程部位和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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