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试验)
目 录
1.本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1工程基本概况
2.见证取样和送检依据
3.见证取样和送检程序
3.1编制试验计划、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计划
3.2选定检测机构,递交《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告知书》
3.3现场旁证取样,并送检试样
3.4检测机构收样,检测并告知试验结果
3.5报告领取,不符合处理及存档
4.见证取样和送检人员
4.1见证人员配置
4.2人员资格和职责
5.见证取样和送检项目计划
5.1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6.见证记录
本见证计划是在工程监理规划和施工单位编制的试验计划的基础上、依据工程设计图纸及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编制的。
1.本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1工程基本概况
参建单位 | 单位名称 |
建设单位 | xxx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 | xxx勘察院有限公司 |
设计单位 | xxx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施工单位 | xxx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监理单位 | xxx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地址:xxxx
2.见证取样和送检依据
2.1国家和省、市工程建设见证取样送检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3)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建建〔2000〕211号)
2.2本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2.3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等及有关的招标投标文件
2.4经批准的监理规划。
2.5经审核的施工试验计划。
2.6与本专业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18)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6)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其他相关专业规范标准。
2.7见证取样送检要求
2.7.1施工单位及其取样、送检人员必须确保提供的检测试样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
2.7.2见证人员必须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过程进行见证,且必须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的真实性。
2.7.3检测机构应确保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7.4进场材料的检测试样,必须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严禁在现场外制取。
2.7.5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样,除确定工艺参数可制作模拟试样外,必须从现场相应的施工部位制取。
2.7.6对检测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报告严禁抽撤、替换或修改。
3.见证取样和送检程序
见证准备
①审核施工试验计划,编制监理见证计划
②选定检测机构,备案告知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
见证实施
③施工现场制取试样(原材料、试块、试件)
④标识、封志、签字试样或其包装
⑤填写《见证记录》
⑥送检试样
见证报告
⑦检测机构收样、检测,签发检测报告
⑧取回报告,建立台账,处理不合格项
⑨归档见证资料
3.1审核施工试验计划、编制见证计划
3.1.1在单位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工程量、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规定的检验频率和抽样密度,科学、合理地编制施工试验计划,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核。
3.1.2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相关规定和审核通过的施工试验计划编制见证计划。
3.2选定检测机构,递交《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告知书》
3.2.1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对备选检测机构进行考察,核查内容包括:计量认证(CMA)证书,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资质证书,试验室管理制度,检测人员资格等;若有需要,可进一步核查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3.2.2项目监理机构确定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本工程的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并正确填写《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告知书》。
3.2.3《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告知书》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报本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告知承担相应见证试验的检测机构。
3.2.4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更换时,应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3.3现场旁站取样,并送检试样
3.3.1施工单位施工试验人员按照经审批的施工试验计划和相关文件规定,在施工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件)制作。
3.3.2取样时,见证人员在取样现场进行旁站见证。
3.3.3试验人员和见证人员应对试样或其包装采取有效的标识、封志、签字。
3.3.4试验人员和见证人员正确填写《见证记录》,见证人员经核实无误后签字并盖章,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各留一张存档,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3.3.5送检单位填写见证检测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并将试样送至经过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并经考察共同选定的检测机构。《见证记录》应随同试件送至试验室。
3.3.6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真实性的观察要素应包括:取样地点
或部位、取样时间、取样方法、试样数量(抽样率)、试样标识、存放及送检等。
3.4检测机构收样,检测并告知试验结果
3.4.1检测机构核对确认告知书、见证记录、试样数量和规格以及封样标识、封志信息(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试件编号)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信息无误后检测机构收样,并依据检验要求确定检测周期、告知委托方。
3.4.2检测机构按相关标准、规范及时安排样品检测。
3.4.3对出现的不符合检测结果,检测机构应当日告知监理机构。
3.4.4检测试验完成后应签发检测报告,并加盖“有见证试验”专用章。
3.5报告领取,不符合处理及存档
3.5.1检测机构通知委托方报告完成。
3.5.2施工单位核对报告:是否具备见证试验钢印、CMA章、检测机构章,委托信息是否正确、齐全。
3.5.3确认无误后,施工单位及时取回报告,并将其中一份试验报告原件交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见证记录》台帐,试验、检测结果应记入台帐。
3.5.4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结果达不到规定标准,针对不同情况,如钢筋试验不合格应按有关规定允许加倍取样复试时,加倍取样送检与复试应按标准和有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要求执行,同时应向公司、建设单位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3.5.5项目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将见证记录和试验报告归入技术档案。
4.见证取样和送检人员
4.1见证人员配置
见证人员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由具有建筑施工检测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4.2人员资格和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试验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4)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5)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5.见证取样和送检项目计划
5.1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附件:主要材料、试件和试块取样要求
材料、试件和试块名称 | 取样单位 | 取样数量 | 取样方法 | |||
水泥 | 同品种,同标号,同一出厂批量编号的水泥,每200T 为一批,不足者也按一批论 | 总试样重量不少于 12kg,即每袋不少于0.5kg | 以具有代表性的不同部位的 20 袋(散装水泥10 处)取样量样品,试样应用洁净密封袋 | |||
砂子 | 同产地,同规格,以400m3 或600T 为一验收批,不足者也按一批论 | 砂样重:20~50kg | 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 份,组成一组样品 | |||
石子 | 同产地,同规格,以400m3 或601T 为一验收批,不足者也按一批论 | 石样重:20~500kg | 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15 份,组成一组样品 | |||
建 | 热轧带肋 | 同一批进场的同一规格、同一炉批号、同一牌号不大于60t为一个验收批,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样 | 拉伸 2 根,试样长度L1=200+5d | 随机抽取,去掉端头50cm,分别在每根上截取拉伸和冷弯试样各一根 | ||
热轧盘 | 同一批进场的同一规格、同一炉批号、同一牌号不大于60t为一个验收批 | 拉伸 2 根,试样长度450mm冷弯2 根,试样长度300mm | 每种规格中任取一盘,切取拉伸试样1个;任取2盘,每盘切取冷弯试样各1个。 | |||
冷轧带 | 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60t。 | 拉伸 2 根,试样长度450mm | 拉伸每盘1个,弯曲每盘2个。 | |||
钢 | 闪光 | 在同一台班内,同一焊工完成的300 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不足300 个接头仍按一批论 | 拉伸 3 根,试样长度50~55cm | 从每批成品中截取 | ||
电渣 | 每一楼层或施工区域中 300 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为一批,不足300 个接头仍按一批论 | 拉伸 3 根,试样长度30~35cm | 从每批成品中截取 | |||
电弧焊 | 同上(含搭接焊,帮条焊,坡口焊) | 拉伸 3 根,试样长度30~35cm | 从每批成品中截取 | |||
带肋钢筋 | 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级,同形式,同规格的300 接头为一检验批,不足300个接头仍按一批论 | 单向拉伸 3 根,试样长度65~70cm 梁、板另加3 根作弯曲试验 | 从每批成品中截取 | |||
土 | 击实 | 每种配比取1个组 | 轻型击实取20kg样品; | 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 份,组成一组样品 | ||
回填土 | 基坑回填:每层20-50m3取1组,但不少于1组(每基坑不少于1组); 基槽或管沟回填:每层20-50m取1组,但不少于1组; 场地平整填方:每层400-900m2取1组,但不少于1组; 柱基回填:抽查10%,但不少于5个; | 基坑回填:每层20-50m3取1组 室内回填:每层100-500m2取1组 | 环刀法取样:用环刀法取样时,应事先在环刀内壁涂一薄层凡士林,刃口向下放在土样上,将环刀垂直下压,直至土样高出环刀。将环刀整个挖出,用切土刀将环刀外侧土样削掉,用钢丝锯整平环刀两端土样,取出环刀内土,编号,装入密封袋内;取样点应位于每步(层)表面以下2/3处,每组均为两样,即为平行样 | |||
换填垫层 | 同上 | 同上 | 一般采用灌砂法、灌水法 | |||
钢结构 | 碳素结构 | 钢材应成批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质量等级,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轧制制度或同一热处理制度的钢材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 长度约450mm。 | 拉伸、冷弯试样各一个。 | ||
钢结构 | 依据:《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1231-2006》同批高强螺栓连接副最大数量3000套为一批 | 每批8套连接副为检验样品 | 随机抽取, | |||
钢结构抗 | 每2000t为一批,不足2000t的可视为一批。选用两种及两种以上表面处理工艺时,每种处理工艺应单独检验。 | 每批三组试件为检验样品 | 随机抽取,(组装方法见规范) | |||
混 | 混凝土 | 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100t,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个编号为50t,不足100t或50t的也可按一个批量计,同一编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 | 每一批号取样量不少于0.2吨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 每一批号取样量不少于0.2吨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一份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提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关进行复验或仲裁 | ||
混凝土 | 年产不小于500t,每一批号为50t;年产500t以下,每一批号为30t,每批不足50t或30t的也按一个批量记 | 每一批号取样量不少于0.2吨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 同一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每一批号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每批量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用于检验,另一份留样密封保存至有效期结束。 | |||
混凝土 | 年生产不小于500t,每一批号为50t;年产500t以下,每一批号为30t,每批不足50t或30t的也按一个批量记 | 每一批号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每批抽样数量不少于10kg。 | 同一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每批量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用于检验,另一份留样密封保存至有效期结束。 | |||
混凝土 | 同一品种的防冻剂,每50t为一批,不足50t也可为一批。 |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15t水泥所需要的防冻剂量(以其最大掺量计) 每批量 | 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液体防冻剂取样时应注意从容器的上、中、下三层分别取样,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15t水泥所需要的防冻剂量(以其最大掺量计) 每批量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用于检验,另一份留样密封保存半年。 | |||
混凝土 | 膨胀剂按同类型编号和取样。袋装和散装膨胀剂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膨胀剂出厂编号按生产能力规定:日产量超过200t时,以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不足200t时,以日产量为一编号。 | 总量不小于10kg。 | 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小于10kg。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为检验样,一份为封存样,密封保存180d | |||
混凝土 | 以连续供应相同等级的不超过200t 为一验收批,每批取试样一组(不少于1kg) | 总重量至少3kg |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1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 | |||
混凝 | 沥青、沥 | 依据:《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石油沥青;施工前检验一次,施工过程中2-3天检验一次。沥青混合料马歇尔:每台拌和机每天1-2次。 | 沥青取样数量:粘稠或固体不少于1.5kg,液体不少于1升,乳液不少于4升。沥青混合料取样数量:不少于16kg | |||
混凝土 | 砂浆试块 | 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一组试块。冬期施工砌筑砂浆试块的留置,除应按常温规定要求外,尚应增留一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测试检验28d强度。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构件的砂浆,每一检验批砌体至少应作一组试块。建筑地面基层和面层水泥砂浆工程,按每一层(或检验批)不应少于一组。当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m2时,每增加1000m2,应增做1组试块;小于1000m2按1000m2计 | 1组3块 | 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 | ||
混凝土试块 |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 1组3块 | 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试块 | |||
混凝土 | 连续浇筑混凝土500m3以下时,应留置2组抗渗试块; 每增加250-500m3混凝土,应增加2组抗渗试块;如果使用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均应另行仍按上述规定留置 | 1组6块 | 抗渗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留置的两组试块,其中1组应在标准养护室养护,另1组与现场相同条件养护。养护期不得少于28天。 | |||
砂浆配合比 | 根据强度等级和原材料水泥、砂、白灰膏的不同每种配比取一组 | 取样数量大约:水泥25kg, | ||||
混凝土 | 根据强度等级和原材料水泥、砂、石的不同每种配比取一组 | 取样数量大约:水泥40kg, | ||||
砖及 | 烧结 | 每 3.5~15 万块为一批,不足3.5 万块亦为一批 | 强度等级测定标准取样 15块 | 从该批砖不同的堆垛中随机抽样,砖样均匀分布,所有试样不可缺棱掉角 | ||
烧结 | 每 5 万块为一批,不足5 万块亦为一批 | 强度等级测定标准取样 15块 | ||||
烧结 | 每 3 万块为一批,不足3 万块亦为一批 | 强度等级测定标准取样 15块 | ||||
砼小型 | 以同原料,同工艺及同强度等级的 10000 块砌体为一批,不足者亦为一批 | 抗压强度试验龄期28 天的主规格砌块中选中去5 块 | ||||
轻集料 | 以同一品种轻集料配制成的相同密度等级、相同强度等级、质量等级和同一生产工艺制成的10000块砌块为一批;每月生产的砌块数不足10000块者亦以一批论。 | 强度检验5块,密度检验3块。 | 随机抽取32块做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验;再从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砌块中随机抽取强度检验5块,密度检验3块。 | |||
混凝土 | 以用同一种原材料配制成,同一工艺生产的相同外观质量等级、强度等级的3.5万-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 | 随机抽查12块为强度检验样品 | 在外观检查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查12块为强度检验样品。 | |||
混凝土 | 3.5万-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 | 随机抽查12块为强度检验样品 | 在外观检查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查12块为强度检验样品。 | |||
防水 | 弹性体改 | 以同一类型、同一规格10000m2为一批,不足10000m2亦可作为一批。 | 长度为800mm的全幅卷材两块。 | 在每批外观质量产品中随机抽取一卷做物理性能检验。将取样的一卷卷材切除距外层卷头2500mm后,顺纵向截取长度为800mm的全幅卷材两块。 | ||
沥青复合 卷材 | 以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等级10000m2为一批,不足10000m2的亦可按一批计。 | 长度为800mm的全幅卷材两块。 | ||||
自粘聚合 卷材 | 以同一类别、同一规格10000m2为一批,不足10000m2亦作为一批。 | 截取至少1.5m2的全幅卷材 | 在外观检查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查一卷,在距外层端部0.5m外沿纵向截取至少1.5m2的全幅卷材试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 |||
高分子片材防水 卷材 | 以同品种、同规格的5000m2片材(如日产量超过8000m2则以8000m2为一批)为一批。 | 一般不少于1m。 | 随机抽取三卷进行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检查,在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取足够试样进行检验。一般不少于1m。 | |||
聚氨酯 | 同一类型、同一规格15t为一批,不足15t亦作为一批(多组分产品按组分配套组批) | 随机抽取3kg | 随机抽取3kg(多组分产品按配批取)送检。一般成型好后取1m*1m样品检验。 | |||
聚合物 水泥 防水涂料 | 以同一类型的10t产品为一批,不足10t也作为一批。 | 两组份共取5kg送检 | 两组份共取5kg送检。一般成型好后取1m*1m样品检验。 | |||
给排 | 供热塑料管材 (PE-RT) | 依据:《冷热水耐热聚乙烯(PE-RT)管道系统CJ/T175-2002》 同一原料、配方和工艺连续生产的同一规格或管件做为一批,每批管材数量不超过90km,毎批管件数量不超过10000件,如果生产7天管材仍不足90km,或管件仍不足10000件,则以7天产量为一批。 | 每种规格中各随机抽取3根,各截取1段1000mm长管材 | 进场批次内截取 | ||
给水塑料管材 (PE-X) | 依据:《冷热水用交联聚乙烯(PE-X)管道系统GB/T18992.2-2003 》同一原料、配方和工艺连续生产的管材作为一批,每批数量为15t,不足15t按一批计。一次交付可由一批或多批组成,交付时应注明批号,同一交付批号产品为一个交付检验批。 | 每种规格中各随机抽取3根,各截取1段1000mm长管材 | 进场批次内截取 | |||
冷热水用聚丙烯 管道 | 依据:《冷热水用聚丙乙烯管道系统PPR》GB/T18742.2-2017 同一原料、配方和工艺连续生产的同一规格管材作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50t。如果生产7天仍不足50t,则以7天产量为一批。 | 每种规格中各随机抽取3根,各截取1段1000mm长管材 | 进场批次内截取 | |||
排水塑 | 依据《建筑排水用硬聚乙烯(PVC-U)管材》GB/T5836.1-2018 同一原料配方、同一工艺和同一规格连续生产的管材作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50t,如果生产7天尚不足50t,则以7天产量为一批。 | 每种规格中各随机抽取3根,各截取1段1000mm长管材 | 进场批次内截取 | |||
散热器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按其数量的1%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且不得少于2组 | 每组随机抽取1组5片, | 进场批次内抽取 | |||
阀门 | 目前执行: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抽10%,且不少于1个(组) | 每组随机抽取1组5个 | 进场批次内抽取 | |||
电气 | 开关 | 目前执行:由同一建设小区、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不超过20000㎡且不超过三个单位工程(高层除外)的同一批材料为一个取样单位,高层超过20000㎡ | 每组随机抽取1组5个 | 进场批次内抽取 | ||
插座 | 目前执行:由同一建设小区、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不超过20000㎡且不超过三个单位工程(高层除外)的同一批材料为一个取样单位 | 每组随机抽取1组5个 | 进场批次内抽取 | |||
电气 | 断路器 | 目前执行:由同一建设小区、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不超过20000㎡且不超过三个单位工程(高层除外)的同一批材料为一个取样单位 | 每组随机抽取1组5个 | 进场批次内抽取 | ||
电线 | 目前执行:每个单位工程中所使用的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种规格 | 每组随机抽取3盘电线电缆,分别抽取2根6米,1根11米 | 进场批次内抽取 | |||
装饰 | 外墙涂料 | 每一栋楼的同类涂料的墙面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 随机抽取2kg试样送检 | 进场批次内随机抽取 | ||
内墙涂料 | 同类涂料的墙面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涂饰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 随机抽取2kg试样送检 | 进场批次内随机抽取 | |||
建筑室内 | 组批以每10t同类产品为一批,不足10t亦按一批。 | 随机抽取2kg试样送检 | 进场批次内随机抽取 | |||
建筑外墙 | 组批以每10t同类产品为一批,不足10t亦按一批。 | 随机抽取2kg试样送检 | 进场批次内随机抽取 | |||
建筑石材 | 同一品种、类别、等级的板材为一批 | 每组随机抽取20块 | 进场批次内随机抽取 | |||
建筑石材 | 同一品种、类别、等级、同一供货批的板材为一批;或按连续安装部位的板材为一批。 | 每种规格中各随机抽取20块 | 进场批次内随机抽取 | |||
墙地砖 | 一个检验批可以由一种或多种同质量产品构成。经供需双方商定而选择的试验性能,可根据检验批的大小而定,对检验批大于5000m2的砖进行全部项目的检验 | 每种规格中各随机抽取20块 | 进场批次内随机抽取 | |||
玻璃 | 窗物理性能 | 同一品种、类别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取5%,并不得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取10%,并不得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1组3樘 | |||
玻璃 | 外窗保温性能(传热系数) | 同一品种、类别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 目前执行:按建筑面积10000m2以内取3樘检验,每增加10000m2,增加3樘检验; | |||
外窗现场水密性、气密性 | 目前执行:按建筑面积10000m2以内取3樘检验,每增加10000m2,增加3樘检验; | |||||
建筑幕墙 | 目前执行:每个单位工程抽检一次幕墙的物理性能。 | 在实验室内安装后检测 | ||||
幕墙中空 | 采用同一工艺条件下生产的中空玻璃,500块为一批 | 20块(510mm*360mm) | ||||
幕墙硅 | 连续生产时每30吨为一批,不足30吨也为一批;间断生产时,每釜投料为一批 | 单组份产品抽样量为5支 | ||||
幕墙 铝型材 | 型材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合金牌号,供货状态、规格的型材组成,批重不限 | 每批取2根型材,从每根型材上切取1个试样 | ||||
现场 | 现场锚 | 同规格、同型号,基本相同部位的锚钉组成一个检验批。 | 抽取数量按每批锚栓总数的1‰计算,且不少于5根。 | |||
现场锚 | 同规格、同型号,基本相同部位的锚钉组成一个检验批。 | 抽取数量按每批锚栓总数的1‰计算,且不少于3根。 | ||||
现场植 | 同规格、同型号,基本相同部位的锚钉组成一个检验批。 | 抽取数量按每批锚栓总数的1‰计算,且不少于3根。 | ||||
现场保 | 依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19》: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组,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组 | 现场检测:每个单位工程不少于3组。1组5个点。 | ||||
现场瓷 | 现场镶贴的外墙饰面砖工程:每300m2同类墙体取1组试样,每组3个,每一楼层不得少于1组;不足300m2同类墙体,每两楼层取1组,每组3个。带饰面砖的预制墙板,每生产100块预制墙板取1组试样,每组在3块板中各取1个试样。预制墙板不足100块按100块计。试样应由专业检验人员随机抽取 | |||||
现场环 | 目前执行:每个单位工程抽检一次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含量(氡、甲醛、苯、氨及TVOC含量) | 现场取样 | ||||
现场 | 现场节 | 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 | 目前执行:每栋楼5000 m2以内取3点,5000 m2以上,每增加2000 m2增加1点进行节能检测 | |||
现场钢结 检测 | Ⅰ级焊缝100%检测,Ⅱ级焊缝20%抽查检测 | 现场检测 | ||||
桩 | 桩的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检测数量及吨位按照图纸要求试验。 | |||||
现场土壤氡 | 目前执行:每个单位工程抽检一次土壤氡浓度 | 现场取样 | ||||
现场主 | 按照质检站《主体抽测通知单》执行 | 按照质检站《主体抽测通知单》执行 |
6.见证记录
6.1见证记录应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填写,其中:试样编号应有统一性、唯一性,检测项目和检测结果判定依据应符合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
6.2见证记录参考样表格式(附后页)。
见证记录 表 B11 | 资料编号 | |||||
工程名称 | ||||||
试件名称 | 生产厂家 | |||||
试件品种 | 材料出厂编号 | |||||
试件规格型号 | 材料进场时间 | |||||
材料进场数量 | 代表数量 | |||||
试样编号 | 取样组数 | |||||
抽样时间 | 取样地点 | |||||
使用部位 (取样部位) | ||||||
检测项目 (设计要求) | ||||||
检测结果判定依据 | 产品标准 | |||||
验收规范 | ||||||
设计要求 | ||||||
抽样单位 (施工单位) | 抽 样 人 | 签字 | ||||
日期 | ||||||
见证单位 (建设/监理单位) | 见 证 人 | 签字 | ||||
日期 | ||||||
钢筋/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 供应单位 | 见 证 人 | 签字 | ||||
日期 | ||||||
有见证送检章 | ||||||
送检情况 | 检测单位 | |||||
送检时间 |
注:本表一式三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