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分享两个监理部关于监理通知单的做法,都非常典型,看下你更认可哪一种。
第一个工地的监理部:监理人员每周会固定下发两张监理通知单,一张明确针对质量问题,另一张聚焦于安全隐患。这种模式的优点很明显,建立了一种稳定、可预期的管理节奏,使施工方能够清晰地了解监理的关注点和要求。尤其对于新项目,这种方式能够在很早期就在项目内部灌输规范意识,建立起基本的工作流程,避免管理上的混乱。
但是它的劣势也同样存在。当每周两次的通知单成为一种必须完成的“定额任务”时,监理行为本身便存在流于形式的风险。监理人员可能会为了完成任务而去寻找问题,而非基于真实的情况。导致施工方也容易产生“疲劳感”和“任务式”的应对心态,即收到通知单就整改,但缺乏对问题的深层次分析,容易导致问题反复出现变成质量通病。
第二个工地,采取了一种灵活式、抓重点的监理模式。监理并不固定每周下发通知单的数量,但每月基本都会有所动作,且监管重心明显偏向于安全,质量类的通知单则相对少见。这种模式好在它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施工进程的干扰,给予那些自身管理体系成熟的施工团队更多的自主空间。将监理最核心的注意力,锁定在可能造成不可逆后果的安全问题上,确保了项目的底线安全。
但过少的质量通知单,也会导致一些细微的质量瑕疵不能得到及时的书面的纠正与警示,长期积累下来,可能演变成系统性的问题。同时,以月度为周期的反馈机制,对于突发性的或新出现的质量问题,响应可能不够及时,难以及时止损。
你更认可哪一种方式?
个人观点,这两种方式都不够完善。第一种方式的稳定性,在管理混乱的项目中是优势,但在一个成熟团队那里可能就成了僵化的束缚。第二种方式的灵活性,对于自律的团队是信任与效率,但对于基础薄弱的项目则可能意味着监管的缺失。所以,选择与调整的关键,在于监理负责人对施工团队成熟度与项目管理现有水平的评估。
更好的选择是,融合二者优势,构建动态监理方法。这意味着,我们的监理人员需要具备更强的判断力,能够从这两种模式中取长补短。我们的目标,是建立一套这样的工作机制:
首先还是通过巡检和旁站,持续评估现场状况。通知单的下发不再遵循“周计划”,而是抓两个点:一是发现可能影响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的严重质量隐患;二是出现重复发生、屡教不改的共性质量问题。对于管理成熟、自律性强的团队,可减少书面通知,增加口头提醒;对于管理松散或新进班组,则必须采用严格的书面形式。
